記者邱猷權/嘉市報導
民眾開心團聚過中秋,嘉義市政府消防局戮力社會安全秩序不懈怠,要求各分隊在中秋期間加強巡查轄內爆竹煙火,並向民眾宣導相關規定及施放安全。遂於9月14日執行爆竹煙火巡查宣導勤務時,於吳鳳南路00號發現屋內大量爆竹煙火,立即通報救災救護指揮科加派支援,現場清點爆竹煙火種類及火藥量後依法扣留並沒入。
第二分隊爆竹煙火巡邏人員小隊長黃志能旋即通報救災救護指揮科加派支援,經清查後現場共存放各式一般爆竹煙火合計火藥量達約1百多公斤,未附加合格認可標示之爆竹煙火總重量8.22公斤,本案係違法儲存達管制量以上之一般爆竹煙火,如該批爆竹煙火未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或為非製造、輸入業者或零售商以外之供應者販賣或陳列未附加認可標示之一般爆竹煙火,最高將可處150萬元罰鍰,然而因現場並未發現相關人員,消防局釐清所有權人後將依法予以開單。
消防局表示今(113)年以來的爆竹煙火違法取締,如1月30日八掌溪畔違法施放專業爆竹煙火、9月3日城隍夜巡諸羅城活動逾時施放爆竹煙火、9月14日博愛路二段00號民眾逾時施放爆竹煙火及吳鳳南路00號違法儲放爆竹煙火等案件,在在顯示消防局取締爆竹煙火違規案件絕不會因國定假期或特殊活動地點而降低查緝不法力道,請業者與民眾切勿心存僥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