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中心∕花蓮報導
環境部制定「施工機具清潔排放自主管理標章規範」7月1日生效,即日起可向花蓮縣環保局申請施工機具自主管理標章,以落實機具引擎與排氣系統維修保養,徹底改善黑煙排放事宜。
▲施工機具自主管理核發方式,採黑煙檢測或目測判定結果。(圖/環保局提供)
109年12月07日環境部(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修訂核發施工機具自主管理標章規範修正總說明,為提升施工機具黑煙污染排放改善,鼓勵柴油引擎施工機具業者或所有者,落實機具引擎及排氣系統維修保養,改善黑煙排放問題,環境部制定了「施工機具清潔排放自主管理標章規範」,並於今年7月1日生效。
▲施工機具標章核發,採黑煙檢測或目測判定結果處理。(圖/環保局提供)
環保局指出,2050淨零轉型是臺灣的目標,也是縣長徐榛蔚施政推動的目標,隨著環保意識高漲,民眾對於空氣品質議題越來越重視,除了呼籲業者仍需加強自主管理措施,以期提升企業形象外,老舊施工機具需汰舊換新時,環保局推薦選購上可挑選綠色能源或低碳能源的設備機具,設法減少工程施作燃油使用的需求,實質減少工程施作碳排量產生,也為環境永續盡一份心力。
「施工機具清潔排放自主管理標章規範」適用對象包括我國或他國製造出廠兩年內之新機具,需檢附申請書、買受證明及符合排放標準證明,以書面方式審查即可;而使用中機具之機具所有人則可先至環境部管理系統「https://airemer.moenv.gov.tw/」申請帳號後,再向施工機具所在地之環保局申請安排,並依機具之所有人指定預約日期協助辦理,經黑煙檢測或目測判定結果符合「施工機具清潔排放自主管理標章規範」規定,核發1至3年不等年限的合格標章,若不符合則要求機具所有人進行機具維修保養後排定日期進行複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