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范振和∕花蓮報導
教育部體育署去年升格為運動部,六都也已全面設置體育專責機關,但花蓮縣體育業務至今仍由教育處兼辦。花蓮縣長參選人魏嘉賢主張,因應全民運動、競技人才培育及運動產業發展等需求,縣府應研議調整組織,建立體育專責單位,具體落實體育政策。
▲花蓮縣長參選人魏嘉賢認為,花蓮應有體育專責單位,才能落實體育政策。(圖/魏嘉賢服務處提供,下同)
隨著體育政策日益專業化、多元化,地方政府肩負的業務已不僅限於學校體育,更涵蓋全民運動推廣、競技選手培育、運動場館管理、賽事行銷及運動產業發展等工作。在中央推動運動部新體制下,建立地方體育專責單位,已成為強化中央地方協作、提升體育治理效能的重要趨勢。
▲魏嘉賢聲稱,隨著體育政策日益專業化、多元化,體育推廣已不再侷限於校園。
縣議員的魏嘉賢指出,目前六都均設有體育局,但花蓮縣的體育業務仍分散不同單位,缺乏統一規劃與資源整合。現行主要負責體育業務的教育處體育保健科,同時還須兼辦學生健康業務;當前縣級體育場館雖是由縣立運動場管理,然而民間運動場館及運動產業則由觀光處負責,缺法公私整合的現況將不利於全民體育發展。因此,他主張縣府應檢討現行組織架構,研議整合體育行政、場館管理及運動產業等業務,成立體育專責單位,以因應體育發展日益多元的需求。
▲花蓮應善用山海環境優勢,發展特色運動,結合觀光產業,打造專屬的運動品牌。
他表示,成立體育專責單位,不只是增設一個局處,而是要建立地方完整的體育發展體系,讓全民運動、競技人才培育及運動產業發展都能有長遠且一致的規劃。面對高齡化趨勢,推動全民運動不僅有助促進健康、預防及延緩失能,也能降低醫療照護負擔;花蓮更應善用山海環境優勢,發展水域、山域等特色運動,結合觀光與地方產業,打造花蓮專屬的運動品牌,讓體育成為促進全民健康、帶動地方發展的重要利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