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文博/綜合報導
高雄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杰承、檢察官周容指揮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鼓山分局、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苓雅站組成專案小組,偵辦高雄市鼓山區某朱姓里長候選人賄選案件,掌握具體事證並於10月2日由檢察官林恒翠、張弘軒協同辦案,經執行搜索及傳訊相關證人後,諭知朱某交保10萬元候傳。
檢調查悉候選人朱某為求順利當選,於今年3至9月間贈送玉戒、玉珮、佛珠等具相當財物價值之飾品等予有投票權人,另發現其未依法申請設立政治獻金專戶,而以自己名下郵局帳戶收取政治獻金,分別涉有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之投票行賄罪及政治獻金法第26條未經許可設立專戶而收受政治獻金罪嫌重大,然尚無羈押之必要,諭知交保10萬元候傳。
115年度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投票日益趨接近,為嚴防各種不法介入妨害選舉,高雄地檢署再次強調對於妨害選舉一定從嚴速辦,防止各種不法介入妨害選舉,若發現任何賄選情事,請立即撥打檢舉專線:0800-024-099按4或本署檢舉專線(07)2519538,除有高額檢舉獎金,檢舉身分也絕對保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