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俊育 / 新北報導
為鼓勵身心障礙選手投入競技運動,肯定選手長期訓練及參賽的努力,體育局持續優化身障運動獎勵制度,9月29日審查體育局116年度預算,在第五審查委員會林銘仁、蔡淑君、邱烽堯、陳鴻源、黃桂蘭、陳儀君、劉美芳、陳偉杰、蘇泓欽、翁震州及黃淑君等議員共同支持下,朝修訂「新北市績優體育團體教練及個人獎助金發給要點」提高117年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前三名獎金,第一名由9萬元提高至18萬元、第二名由4萬5,000元提高至9萬元、第三名由3萬元提高至6萬元,以實質獎勵支持選手持續突破自我。
體育局表示,新北市長期致力完善身障選手培訓及獎勵制度,曾於今年4月修訂「新北市績優體育團體教練及個人獎助金發給要點」,大幅提升身障選手獎助措施。其中,全障運第四名至第六名獎金、連霸獎金10萬元起算並採累進加發且無次數上限等,多項措施均為全國最優;另針對帕奧及亞帕運奪牌選手加發10%獎助金、選手每月訓練補助金提高至2萬5,000元,並得依參賽項目累加計算,同時提供國際賽事參賽補助,全方位支持選手培訓及參賽。
兩年一度的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新北市代表隊於今年賽事勇奪67金、49銀及35銅,共計151面獎牌,總成績排名全國第3。為進一步肯定選手優異表現,體育局參考六都獎勵制度執行情形,朝修訂「新北市績優體育團體教練及個人獎助金發給要點」提高獎勵額度,提供選手更完善的競技後盾。
除完善獎助制度外,新北市持續整合競技培訓、參賽補助及場館資源,提供優秀身障選手免費使用運動中心及體育場館、規劃代表隊專屬訓練場地,並協助建立選手個人品牌,提升社會能見度。未來將持續強化身障運動推廣及選手培訓,打造友善、平等的運動環境,陪伴選手突破自我、再創榮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