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俊育 / 新北報導
樹林地政年度溫馨提醒,過世親人名下的不動產需在6個月內辦理繼承!否則會產生罰鍰及被列冊管理,期滿後還會被標售喔!
樹林地政表示,不動產的繼承登記要在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6個月內辦理,逾期沒有辦理的話,逾1個月會被處登記費1倍的罰鍰,最高罰20倍,如果滿1年還沒辦理登記,地政機關就會依照土地法第73條之1的規定公告3個月促請繼承人申請登記,逾期仍未申請者,不動產就會被列冊管理,列冊管理15年期滿仍未辦理繼承登記時,將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
該所進一步說明,今年未辦繼承的公告自4月1日起到6月30日止,轄區內(樹林、三峽、鶯歌)公告逾期未辦繼承登記者共265人、土地計2,394筆、建物84棟,詳情可上樹林地政官網「未辦繼承列管專區」,內容涵蓋未辦繼承列冊管理資料、繼承登記辦理流程及法令規定等資訊,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除了透過公告及寄送通知單通知繼承人外,該所今年特別與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峽分局合作於4月2日下午2時至4時,在新北市多元智能老幼暨兒童教育發展協會鶯歌站(地址:新北市鶯歌區福隆一街14號)聯合舉辦「繼續守護」的未辦繼承說明會,參加的民眾即可領取實用好禮,亦有持發票兌換好禮的活動,歡迎有繼承相關問題的民眾踴躍前往參加。如仍有任何登記疑問,歡迎電詢或親洽該所,將有專人提供諮詢服務。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00至下午5:30,洽詢電話:(02)26808001分機112、121。











